4月16日调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更新了一条立案信息,对一款中国产智能门锁启动337调查。原告指控专利侵权的,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。

深圳一家出口企业的北美订单刚排到三季度,货代群里消息炸开。337调查不是关税突袭,却比关税更直接。排除令生效。海关会扣货,通道说关就关。案由围绕337条款下的不公平进口。337条款来自《1930年关税法》第337节。ITC不判金钱赔偿。主要审查进口产品是智能正收窄否侵犯美国知识产权、是否构成不公平竞争呢?

认定成立后,可发排除令或停止令。这个机制硬在哪儿呢?关税还能分摊了,排除令是通道关闭。

过去十年,门锁涉及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数量上升,电子、通信、家电、医疗器械都碰过的。个人观察,工厂熟悉反倾销,对337却陌生,深圳商等收到律师函才找人的。深圳那家做网关的公司。去年被诉337,律师费预算80万美元涨还有200万。证据开示要交源代码、邮件、BOM表的,美国对手律师逐行问出口窗口。老板说最疼的不是钱,是客户犹豫,北美运营商怕断供的,把订单转走。337案件和解常见,和解费、应诉改设计、重新认证了,一样了。
也有企业选择缺席,结果ITC作出缺席裁决,排除令下来的,整个细分行业被波及。变化在应诉方式。
浙江一家激光设备商与同行共享律师,分摊费用的,联合提交抗辩。ITC程序里,国内产业要件、专利有效性、公共利益都可争了。337调查不是一立案就死。个人判断。真正危险的是沉默和侥幸。
337的杀伤力在时间。立案后约12到16个月出终裁,市场窗口可能已经关闭。
谁先准备证据啊?谁就少被动啊?回到智能门锁案了。
337调查像一次压力测试。企业需要专利检索、规避设计、应诉资金、客户沟通,缺一项都难受。行业协会能做预警,把337立案信息推到老板手机上的。337就是出口账本上的一行成本。
谁提前算这笔账啊?谁就少交学费啊?







